2017年8月14日 星期一

有關同性婚姻在命相學的觀點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於2017年5月24日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法務部應在兩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性婚姻。同性情感傾向的人也有婚姻法律上的權利。

分析挺同性婚姻和反同同婚姻的觀點後,反同婚的的論述主要是落在西方觀點(聖經),或是破壞中國傳統倫理。聖經的概念例如:羅馬書1:26-27 特別教導同性性行為是否定神和違背神的結果。哥林多前書6:9說同性戀“親男色的”是不能承受神的國的。

先把聖經放一邊,畢竟是西方的產物和宗教。其實中國文化傳統並沒有很明顯挺同性戀和反同性戀。中國有史以來歷代皇帝以及中國宗教主流道教、佛教也不會介入私人感情領域,因為那是私人的空間。中國歷史唯一例外是蘇聯扶植的外來政權、政教合一的中國共產黨政府、共產主義會介入私人感情領域(過去戀愛、結婚、生子也要黨批准)。同性戀過去在中國文化下一般民間態度就是只能做不能說,也不公開化。

如果從命相觀點來看同性婚姻又如何?那又是另一個觀點,但可以試著了解。

如果有已婚男子,沒有房產,突然中獎彩卷或樂透了,獎金也沒很多,中等約300萬新台幣。這個人月薪約3萬台幣,妻子也大約月薪3萬。這些樂透獎金雖然不夠買豪宅,如果把中獎獎金有效利用,例如買偏遠一點的的房產出租,或是買債卷,穩定配息的基金或股票,銀行定存等;雖然不是彩卷大獎,但是可以長期穩定創造小利貼補家用;但是如果中獎後就買200萬以上名車,常常出國度假、買高檔名貴商品享受,獎金也可以很快用完。

有了上述的概念後再來解釋,同性婚姻在命相上的觀點。純粹同性戀傾向的人在命相上的都有傾向是無妻、無夫、無子的命,或是相學上的破相,從八字或相學上看都有或多或少有特徵。(這裡排除雙性戀或同性性向後來轉變異性性向)

現在主流的觀念是尊重個人的人權和自由,給同性夫妻也有法律地位和生養後代的權利。命中本來就是無妻無夫的人,過去時代又不可能有後代(現在科技可以),現在要給法律上夫妻的名份和生育或領養後代。同性夫妻婚姻和同姓夫妻有後代那就是把命中本來沒有的東西,現在要用法律和人工的方法一起擁有,就是把福報(中獎獎金)一次先用完、耗盡的概念。

恩愛夫妻,子女孝順而且優秀有成就,那本來就是人間一種的福報、享受,每個人命的福報也不一樣。國外的同性婚姻也有完美的,但是那畢竟是少數福報大的人,而且是先用福報(獎金)的概念,多數人的福報的都是一般而已,先用光了、透支了,以後就沒得用了。

中華文化歷史悠久,同性戀這個問題早就有,但是中華文化的態度是只能做不能說,不公開,是有原因的。同性婚姻和同性婚姻有子女就如同彩卷中獎了後,獎金如何花用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個人的權利;但是要注意的是同性婚姻和同性婚姻有子女就是本來命中沒有的福報享受,現在先用完或透支以後福報,以後日子(老運或如果有輪迴來世)自然就少用或沒得用了,生活就更辛苦了。